一、生前保险受益人的选择权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有权指定受益人。具体来说,被保险人死亡或者生存满一定期限时,投保人或者其他法定继承人有权按照约定领取保险金。
二、直系亲属和近亲属作为受益人的情况
如果被保险人在生前没有指定受益人,那么他的亲朋好友通常会成为其遗嘱指定的受益人。他们可以在遗嘱中明确指定受益人的姓名和方式。
三、指定特定的人为受益人的情况
如果被保险人无法通过直系亲属或近亲属指定受益人,那么他可以指定特定的人为其受益人。这种情况下,被保险人应当出具书面通知,并在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四、指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为受益人的情况
如果被保险人在生前无法独立签署保险合同,或者由于生理原因不能完全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那么他可以选择指定特定的人为其受益人。在这种情况下,该指定人应当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五、指定不明含义的财产或权利为受益人的情况
如果被保险人在生前对财产或权利进行了分割,且无法确定这些分割的具体内容,那么他可以指定特定的人为其受益人。在这种情况下,该指定人应当是与被保险人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人。
综上所述,即使被保险人未在生前指定受益人,他的亲朋好友通常会被视为遗嘱指定的受益人。同时,如果被保险人无法通过上述方式指定受益人,他也可以指定特定的人为其受益人。如果被保险人在生前对财产或权利进行了分割,且无法确定这些分割的具体内容,那么他也可以指定特定的人为其受益人。但无论如何,具体的受益人应由被保险人直接指定,而不能由其他人代为指定。
总结:综上所述,即使被保险人未在生前指定受益人,他的亲朋好友通常会被视为遗嘱指定的受益人。同时,如果被保险人无法通过上述方式指定受益人,他也可以指定特定的人为其受益人。如果被保险人在生前对财产或权利进行了分割,且无法确定这些分割的具体内容,那么他也可以指定特定的人为其受益人。但无论如何,具体的受益人应由被保险人直接指定,而不能由其他人代为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