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离婚纠纷 > 问答详情

离婚后最离谱的事?

用户:130****1131 康保县 2024-05-05 20:01 离婚律师 浏览量:25308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拓娜娜
拓娜娜*律师/15319558077(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陕西益图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法律顾问、公司上市、房产纠纷、离婚律师

用户关注焦点在于了解离婚后可能发生的极端或不寻常情况,期望从法律视角获得解析。

1:财产转移与隐匿

一方在离婚前隐匿或转移共同财产,企图逃避分割,这违反《民法典》第1092条,规定了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法院可判决其少分或不分财产。

2:子女抚养权争夺异常

极端案例中,双方可能采取不正当手段争夺抚养权,如编造对方不利证据。《民法典》第1084条强调,应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出发决定抚养权,任何不正当行为都将被法院驳斥。

3:过度索赔精神损害赔偿

一方可能因情感伤害提出高额精神损害赔偿,但需依据《民法典》第1091条,仅在存在重婚、家庭暴力、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况下,受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且需合理。

4:虚构债务

为减少可分配财产,一方可能虚构共同债务。《民法典》第1064条明确,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需共同偿还,但虚构债务将面临法律责任,并不影响真实财产分割。

5:长期跟踪骚扰

离婚后持续骚扰对方,违反《民法典》及相关反家庭暴力法,即使婚姻关系结束,受害者仍可寻求法律保护,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乃至赔偿损失。

6:总结

离婚后的离谱行为主要围绕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损害赔偿的不当主张及个人安全侵犯,均需严格依《民法典》处理,确保公平正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总结:

****:离婚后的离谱行为主要围绕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损害赔偿的不当主张及个人安全侵犯,均需严格依《民法典》处理,确保公平正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离婚后最离谱的事?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拓娜娜 专职律师
陕西益图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公司上市、房产纠纷、离婚律师
服务地区:西安市
同城律师推荐
  • 范向军 专职律师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服务地区:惠州市
  • 服务地区:
  • 蔡传文 专职律师
    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刑事自诉、法律顾问、人身损害
    服务地区:合肥市
  • 秦健峰惠州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惠州市
  • 邓希宁 专职律师
    权至尊知识产权
    网贷逾期优化、网贷不合理费用、民间借贷高利息减免、断供房法拍房补贴、婚姻家庭、ICP许可证、劳动纠纷
    服务地区:广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