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陈圆圆离婚后的子女抚养权归属及相关权益。
1. 子女抚养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抚养权主要考虑孩子最佳利益原则,包括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生活习惯及父母的经济能力等因素。
2. 抚养费支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 探望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指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4. 财产分割: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5. 债务分担: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总结::陈圆圆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归属将基于孩子最佳利益决定,并可能涉及抚养费支付、探望权执行等问题。财产分割和债务分担通常遵循公平原则,共同财产平均分配,共同债务共同承担。具体细节需结合实际情况和法院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