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原则
在填写人寿保险受益人时,必须遵循法定原则。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82条规定:“遗产分割前,应当先办理被继承人的扶养手续。”
二、指定关系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8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为受益人。”因此,在指定受益人时,应选择其近亲属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
三、协议约定
虽然法律规定了法定的原则和指定关系,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种原因,人们可能会自行设定受益人。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应通过书面协议进行约定。这份协议应该明确说明哪些人是受益人,他们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以及他们如何分配遗产。
四、公证确认
如果无法达成口头协议,也可以通过公证的方式来确认受益人的身份。这是因为在某些情况下,公证可以提供法律上的保障,防止因误解而产生的纠纷。
五、遗嘱执行
如果被保险人在生前已经立有遗嘱,那么按照遗嘱的内容确定受益人的身份就更为简单。此时,受益人可以直接将财产给指定的人,不需要经过其他的程序。
总结::在填写人寿保险受益人时,除了遵守法定原则和指定关系外,还应考虑到协议约定、公证确认和遗嘱执行等因素,确保受益人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对于非法定的确定方式,也需要谨慎处理,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