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我国《保险法》第41条的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作为遗产处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因此,如果百万身价保险为赠与性质,即使签订了书面协议,保险公司仍然有权拒绝接受。
二、根据我国《保险法》第39条的规定:“财产保险的受益人应当是其近亲属或者其他具有代为履行义务能力的人。如果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有特别约定,或者在人身保险中明确规定了受益人范围,那么这些约定和规定都将直接影响保险金的分配。”
三、根据我国《保险法》第26条的规定:“人寿保险合同的受益人为死亡、生存两种状态。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公司需要将受益人确定为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保险合同的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有特别约定,或者在人身保险中明确规定了受益人范围的,那么这些约定和规定都将直接影响保险金的分配。”
四、根据我国《保险法》第50条的规定:“保险赔偿金或者给付金额应当优先用于支付被保险人生存期间的医疗费用、葬礼费用以及丧失劳动能力后的基本生活费等必要支出。”因此,如果百万身价保险为赠与性质,保险公司有权要求被保险人在没有丧生的情况下就提前领取全部或部分赔偿金。
五、根据我国《保险法》第38条的规定:“受益人对保险合同享有受领保险金的权利。受益人享有向保险人请求保险金的权利。但是,受益人行使请求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保险合同规定的最长受益期限。”
综上所述,如果百万身价保险为赠与性质,并且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有特别约定,或者在人身保险中明确规定了受益人范围的,那么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接受。同时,由于保险赔偿金或者给付金额应当优先用于支付被保险人生存期间的必要支出,因此保险公司有权要求被保险人在没有丧生的情况下就提前领取全部或部分赔偿金。
总结:综上所述,如果百万身价保险为赠与性质,并且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有特别约定,或者在人身保险中明确规定了受益人范围的,那么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接受。同时,由于保险赔偿金或者给付金额应当优先用于支付被保险人生存期间的必要支出,因此保险公司有权要求被保险人在没有丧生的情况下就提前领取全部或部分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