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背景
1983年甲乙双方结婚,丙是甲的妻子。2015年乙突然去世,没有留下遗嘱,也没有与甲订立过遗赠协议。此时丙的遗产由甲乙共同享有。
二、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应当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因此,丙的遗产应由甲和乙继承。
三、分析过程
1. 甲乙结婚,为夫妻关系,故甲乙对丙有法定继承权。
2. 遗产分割时,若无遗嘱或遗赠协议,首先应适用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平均分配”的原则进行分割。
四、结论
综上所述,甲乙对丙的遗产应各得一半,具体份额可以通过法律程序确定。同时,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裁决。甲乙均应积极履行法律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参考资料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 《婚姻法》
3. 《继承法》
4. 《合同法》
总结:4. 《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