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权利
1. 自愿选择权:根据《民法典》第869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选择遗产处理方式的权利。
2. 受益权:根据《民法典》第923条的规定,夫妻双方有权指定或者同意共同财产的一般分割方式。
二、传承问题
1. 无遗嘱遗产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第1137条的规定,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配偶、子女和父母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
2. 父母对子女的遗赠:根据《民法典》第1142条的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侄子女、甥子女可以代为接受遗赠。
三、家庭责任承担
1. 财产分配比例:根据《民法典》第1134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根据各自经济能力和贡献等因素,确定各自的财产份额。
2. 债务分担:根据《民法典》第1135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分担共同债务。
四、生活照顾权
1. 食物、医疗照顾:根据《民法典》第1133条的规定,夫妻双方都有互相尊重对方饮食、作息习惯的权利。
2. 教育支持:根据《民法典》第1134条的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协助对方完成学业或职业发展的义务。
五、协议约定
1. 协议内容:根据《民法典》第1088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
2. 协议生效:如果双方在协议中明确约定了相关事项的执行时间和方式,那么协议自双方签字后即产生效力。如果没有明确约定,一般视为夫妻双方自愿签订的协议,并具有约束力。
综上所述,情侣可以作为保险受益人,但这需要双方自愿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同时,也需要考虑保险产品的条款,确保自己在面临风险时能得到相应的保障。
总结:综上所述,情侣可以作为保险受益人,但这需要双方自愿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同时,也需要考虑保险产品的条款,确保自己在面临风险时能得到相应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