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受益人通常是基于被保险人的意愿选择。具体的法律依据包括:
1. 《民法典》第827条:“人寿保险合同生效后,保险人在没有放弃人寿保险权利的情况下,不得变更受益人。”这意味着,即使在保险合同成立后,如果保险人在未得到投保人的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变更受益人,将构成对保险合同的违反。
2. 《保险法》第36条规定:“保险金可以作为遗产进行分配。”因此,如果保险受益人去世,其财产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用于支付赔偿金或者办理遗产分配手续。
3. 《保险法》第37条规定:“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必须是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或者指定的人。”也就是说,保险受益人不能是被保险人的朋友或者同事。
4. 《保险法》第38条规定:“受益人的继承权受到限制,但为了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而允许的部分除外。”这意味着,虽然受益人不能直接继承被保险人的财产,但是他们仍然有权获得一定的生活保障。
5. 《保险法》第39条规定:“对于保险合同中明确载明的受益人,应当优先享受保险待遇。”
因此,尽管保险受益人可以选择是否变更,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他们需要充分考虑保险合同的相关规定,并且要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以确保自身的权益不受侵害。
总结:因此,尽管保险受益人可以选择是否变更,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他们需要充分考虑保险合同的相关规定,并且要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以确保自身的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