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137条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包括房屋、林木、土地等。”因此,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获得的共同财产,应当作为共同遗产进行处理。
二、法定继承顺序
《婚姻法》规定,配偶一方死亡后,其对另一方的财产权益为共同共有。如果未留下遗嘱或遗赠,那么就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
三、继承权的实现方式
1. 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如配偶和子女)进行继承。
2. 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中有人无法生存,或者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第二顺序继承人(如父母)有权代为行使继承权。
四、法律规定
根据《继承法》第23条的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接受遗赠。”
五、实际案例分析
例如,甲乙两人结婚后购买了一套房产,但是由于甲在婚后一直在国外工作,对于房产的所有权问题一直存在争议。当甲去世后,乙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该房产。法院最终判决,乙获得了该房产的一半所有权。
综上所述,如果夫妻在婚期内共同购买了房产,并且其中一方去世,那么房产的另一半归属权将取决于双方是否留有遗嘱或者遗赠,以及他们在去世前是否曾就房产分配达成一致。如果在这些方面都没有达成一致,那么法院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判决。
总结:综上所述,如果夫妻在婚期内共同购买了房产,并且其中一方去世,那么房产的另一半归属权将取决于双方是否留有遗嘱或者遗赠,以及他们在去世前是否曾就房产分配达成一致。如果在这些方面都没有达成一致,那么法院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