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离婚纠纷 > 问答详情

离婚后对财产的处理?

用户:137****5976 建湖县 2024-05-05 01:24 离婚律师 浏览量:4934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拓娜娜
拓娜娜*律师/15319558077(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陕西益图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法律顾问、公司上市、房产纠纷、离婚律师

用户关注焦点: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权益保障及法律依据。

1. 共同财产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 个人特有财产保留:《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后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特有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3. 离婚损害赔偿:若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导致离婚的,另一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在《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所规定。

4. 债务分担: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但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5. 抚养权与抚养费: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一千零八十五条)。

总结:

: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应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妇女、儿童和无过错方的权益。具体操作上,首先尊重双方协议,如有争议则由法院裁决。同时,个人特有财产不参与分割,而因一方过错导致离婚的,另一方可能享有损害赔偿的权利。此外,还需解决子女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问题。

离婚后对财产的处理?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拓娜娜 专职律师
陕西益图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公司上市、房产纠纷、离婚律师
服务地区:西安市
同城律师推荐
  • 李慧敏 专职律师
    权至尊知识产权
    绿色产品认证、银行保函、私人律师
    服务地区:汕头市
  • 姚娟 专职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股权纠纷、融资借款、股权激励、改制重组、合同纠纷
    服务地区:深圳市
  • 李元喜 专职律师
    专注于企业服务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体系认证、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小巨人企业认定、行业特许经营与服务资质、工伤赔偿
    服务地区:珠海市
  • 邓希宁 专职律师
    权至尊知识产权
    网贷逾期优化、网贷不合理费用、民间借贷高利息减免、断供房法拍房补贴、婚姻家庭、ICP许可证、劳动纠纷
    服务地区:广州市
  • 黄海律师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工程建筑、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
    服务地区:南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