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似乎不完整,但从“在涉外刑事诉讼中 关于?”这一表述来看,可能是询问有关涉外刑事诉讼程序或相关法律规定的内容。为了更好地解答,我将基于此假设进行分析。
管辖权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7条,“对于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本法的规定。”这意味着,在中国境内发生的涉外刑事案件,原则上由中国司法机关依据中国法律进行审理。
语言与翻译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条规定,“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这表明,在处理涉外案件时,如果当事人不懂中文,则有权获得官方提供的翻译服务。
领事通知义务: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以及中国的实践,《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关于执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通知》指出,当外国公民在中国被拘留、逮捕或者采取其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时,应及时通知其所属国驻华使领馆,并允许该国领事官员探视。
证据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1年修订)第68条明确了国际条约与中国法律之间关系的原则性规定,即“依照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提供刑事司法协助的,应当通过外交途径提出;需要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并执行我国法院判决、裁定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职权请求。”
刑罚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条,“对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外国人,可以根据犯罪情节轻重,并考虑其国籍国的意见,决定是否驱逐出境。”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也为符合条件的外籍罪犯提供了引渡回国服刑的可能性。
综上所述,中国法律体系为处理涉外刑事诉讼设定了较为全面且细致的规定,旨在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的同时维护国家主权与安全。实践中,还需结合具体案情及国际法准则灵活应用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