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是询问关于处理涉外继承诉讼的具体步骤或流程图。作为资深高级律师,将从五个关键点分析这一问题,并引用相关中国法律依据。
确定管辖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是确定涉外继承诉讼管辖的第一步。
提交诉状及证据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送达与答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开庭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判决与上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综上所述,涉外继承诉讼的办理流程涉及确定管辖、提交诉状、送达与答辩、开庭审理以及判决与上诉等环节。每一步都需严格按照中国法律进行操作,确保诉讼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