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询问的是涉外诉讼中涉及的对象或当事人具体指哪些人或实体。接下来将从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详细解答。
涉外诉讼对象的基本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67条的规定,涉外民事诉讼是指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或者当事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的法律事实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民事诉讼。
涉外诉讼的具体对象:
涉外诉讼的特殊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68条,涉外民事诉讼的被告对人民法院管辖不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该人民法院为有管辖权的法院。
涉外诉讼的送达与期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69条,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涉外诉讼的适用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69条,涉外民事诉讼的审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也对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作出了详细规定。
综上所述,涉外诉讼的对象包括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组织、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某些国际组织或机构。这些对象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均可以成为涉外诉讼的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