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出的问题似乎是在询问:在涉外民事诉讼中,如果当事人在国内有住所,这将如何影响案件的审理和判决执行。
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7条,对于在国内有住所的涉外当事人,中国法院有权管辖涉及其的民事诉讼。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年修正)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受理涉外民事案件,应当适用本法。”因此,国内住所的存在确立了中国法院对案件的管辖权。
送达诉讼文书:《民事诉讼法》第267条指出,“人民法院向涉外被告送达诉讼文书,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的方式进行;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可以采用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即使当事人在国外,但国内有住所,仍可通过合法方式送达诉讼文书。
法律适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2010年)规定了合同之债、侵权行为之债及其他相关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原则。国内有住所的涉外当事人,其在国内的法律行为、习惯等可能成为中国法律适用的重要参考。
证据与举证:《民事诉讼法》第63条至66条详述了证据的收集、交换和质证程序。涉外当事人若在国内有住所,需要按照这些规定提供和核实证据。
判决承认与执行:《民事诉讼法》第281条规定,涉外民事判决的承认和执行需参照国际条约、互惠原则。国内有住所的涉外当事人,其判决在中国境内可能更易被承认和执行。
总结:对于在国内有住所的涉外民事诉讼当事人,中国法院有权管辖并审理案件,诉讼文书的送达、证据的收集和质证都将按照国内法律规定进行。同时,若法院作出的判决更有可能在境内得到承认和执行。因此,当事人在国内的住所对诉讼过程有显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