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询问的是关于华侨在涉及跨国法律纠纷时可能遇到的问题及其解决方式。此类问题通常涉及到不同国家法律体系之间的协调和适用。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61条,涉外民事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且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法院应考虑国际条约和双边或多边协定的影响。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条规定了在处理涉外民事关系时应尊重当事人选择适用的法律,但不得违反我国社会公共利益。再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8条,如果双方没有选择适用的法律,则适用与该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62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的送达、证据获取等程序可以依照国际条约的规定执行,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进行。最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条指出,在无相关国际条约规定的情况下,应适用中国法律。
综上所述,华侨在面对涉外诉讼时,需遵循中国的涉外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国际条约的规定,同时法院会考虑到案件的具体情况,如当事人的意愿、最密切联系原则等来确定适用的法律。因此,华侨在涉外诉讼中应当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