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可能关心的问题是:
1: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归属根据《民法典》第1084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2:抚养费用的支付《民法典》第1085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探望权《民法典》第1086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4:变更抚养权若原抚养条件改变,如一方经济状况恶化或者不利于子女成长,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但需提供证据。《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子女抚养权的变更,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损害子女利益的,法院一般会予以支持。
5:违反抚养协议的责任若一方未履行抚养义务,对方有权请求执行,甚至申请罚款。《民事诉讼法》规定,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并可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
总结::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涉及法律多,主要遵循《民法典》及《民事诉讼法》,强调以子女利益为重,抚养权归属、费用支付、探望权、变更抚养权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都有明确的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应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