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规定
1. 《保险法》第29条: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以及其他对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有抚养义务的人。这些人员在遭受保险事故造成死亡或者伤残时,有权获得保险金。
2. 《保险法》第36条: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是指由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依法确定享有的保险金请求权人。受益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法院判例
1. 案例:甲驾驶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因故障导致车辆翻覆。根据《保险法》的规定,甲有权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然而,甲的妻子乙表示不愿意作为受益人,主张由其子丙代为领取保险金。法院认为,甲的妻子乙有权要求儿子丙代为领取保险金,理由在于保险合同中并未明确约定受益人应由谁承担。因此,判决甲的妻子乙有权要求儿子丙代为领取保险金。
2. 案例:乙为了照顾生病的父亲丙,购买了父亲丙人寿保险。在父亲丙病重并需要治疗的情况下,乙主动通知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保险公司接受理赔后,向乙支付了保险金。法院认为,乙是父亲丙的第一顺序受益人,有权享有保险金。因此,判决保险公司向乙支付保险金。
三、保险公司观点
保险公司一般会按照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的意愿来选择受益人。如果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没有明确指定受益人,那么保险公司可能会默认被保险人的子女为其唯一受益人。但是,保险公司也需要尊重投保人的意愿,如果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要求变更受益人,保险公司通常会予以同意。
四、结论
在实际操作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通常会选择其亲朋好友或者家人作为受益人,这是因为这是符合人性和道德的做法。当然,如果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没有明确指定受益人,或者被保险人在投保人去世后仍然坚持认为自己是唯一的受益人,那么保险公司可能需要与投保人进行协商,决定新的受益人。
总结:在实际操作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通常会选择其亲朋好友或者家人作为受益人,这是因为这是符合人性和道德的做法。当然,如果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没有明确指定受益人,或者被保险人在投保人去世后仍然坚持认为自己是唯一的受益人,那么保险公司可能需要与投保人进行协商,决定新的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