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的焦点在于离婚后男女双方在社保问题上的权益划分和责任承担。以下是五个方面的详细分析:
1. 社保账户归属:根据《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47条,个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离婚后,如果双方都已达到或接近退休年龄,未达到缴费年限的,可能需要协商解决继续缴费的问题。
2. 养老保险分割:婚姻存续期间的养老保险权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按《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3条规定,分割原则为“平等分割”。若一方支付了较多的社保费用,可要求对方予以补偿。
3. 医疗保险与失业保险:离婚不影响医保和失业保险的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部分仍归个人所有。但失业保险金的领取资格可能因离婚而受影响,需符合当地政策规定。
4. 住房公积金: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也应进行分割。具体分割比例可参照《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5. 社保责任转移:离婚后,一方可能失去对另一方的社保缴纳义务。《社会保险法》第60条规定,个人有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义务,离婚后,未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再承担对方的社会保险缴纳责任。
总结::离婚后,男女双方的社保权益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合理划分,确保公平公正。具体操作应咨询专业人士,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