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离婚后男性与女性的权利义务分配及财产分割。
1. 子女抚养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法院将基于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决定抚养权归属。
2. 财产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3. 债务分担: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4. 经济补偿:若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离婚时有权请求补偿,另一方应给予适当补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5. 住房权益: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总结::离婚后,男女双方的主要关注点在于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债务分担、经济补偿和住房权益。这些权益的分配主要遵循平等、公平和保障弱势群体原则,尤其是对子女和妇女的权益有特别保护。在具体操作中,双方可通过协议解决,无法达成一致则交由法院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