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焦点:离婚后女方与男方之间的情感纠葛及可能产生的法律问题。
一、财产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若存在财产纠纷,可依法申请重新分配。
二、抚养权与探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另一方应支付抚养费,并享有探望权。
三、债务分担: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四、过错赔偿:若一方在婚姻中存在重婚、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严重过错,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五、情感影响:虽然法律无法直接干预个人情感,但可通过心理咨询或法律途径解决因情感引发的冲突,比如骚扰、侵犯隐私等问题。
总结::离婚后的感情问题主要涉及财产分割、抚养权与探视权、债务分担、过错赔偿以及情感纠纷。当事人应依据《民法典》维护自身权益,如有需要,可寻求专业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