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出的问题主要涉及离婚后双方父母对于离异夫妻及其子女的态度,以及这种态度可能引发的相关法律问题。该问题的核心要点包括: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探望权的影响;财产分割后的赡养义务;父母对孙子女的关爱权与责任;情感纠纷可能导致的法律责任;以及父母可能介入的离婚后续事宜处理等。
抚养权和探望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明确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这意味着双方父母对孩子仍有关爱与教育的责任,无抚养权一方享有法定探望权。
赡养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离婚后,双方父母若在经济上需要帮助,子女仍需履行相应赡养义务,与离婚无关。
孙子女的关爱权与责任:虽然法律并未明确指出祖父母对于孙子女的权利与义务,但在实际生活中,法院会考虑保障孩子健康成长所需的情感需求,在抚养权、探望权判决时酌情考虑祖父母的因素。
情感纠纷法律责任:如果父母过度干涉子女离婚后的个人生活或子女抚养问题,导致新的矛盾纠纷,可能会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刑法》中的相关条款。
离婚后续事宜处理:《婚姻法》(现已被《民法典》整合)中规定了离婚协议的内容和效力。双方父母在此环节中应尊重并协助子女按照约定处理好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问题。
综上所述,离婚后双方父母应对离异夫妻及子女保持适当的关注和支持,同时遵守法律规定,尊重子女的独立决策,并在必要时提供道义上的支持与帮助。在具体事务处理过程中,双方父母应当避免过度干预,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