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离婚后财产归属和权益分配。
1. 共同财产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 个人财产保留:《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后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所有,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3. 债务分担:《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指出,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4. 离婚协议效力:《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5. 离婚后变更权属:离婚后,如果需要对已分割的财产进行再次调整或者变更权属,需遵循公平原则并得到对方同意,或者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
总结::离婚后的财产分割主要依据夫妻双方的协议,若无协议则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共同债务共同承担。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具有法律效力,如有必要可依法调整或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