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分割:根据《民法典》第1068条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所得的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如果一方或双方的知识产权在结婚后取得了收益,那么这些收益也应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遗产继承:根据《民法典》第922条的规定,“遗产的分配方式由法定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顺序确定:(一)第一顺序继承人;(二)第二顺序继承人;(三)对遗产分割有争议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未能生效的,可以根据本法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新审理,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这意味着如果夫妻去世后没有留下遗嘱,那么他们的遗产将会按照法定继承人的顺序进行分配。
三、离婚赔偿:根据《民法典》第1073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车辆等财产,一般会按照双方的贡献程度进行分割。对于一方为家庭付出较多,但另一方却没有任何贡献的,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将这部分财产给予该方作为赔偿。”
四、孩子抚养权问题:根据《民法典》第1086条的规定,“父母对子女负有抚养义务,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义务。”这意味着当夫妻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通常会被法院判决给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
五、经济困难:根据《民法典》第1103条的规定,“因身体受到伤害需要治疗或者护理的,有权要求配偶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这意味着即使夫妻之间没有明确的约定,但是如果一方因为身体上的伤势需要治疗或者护理,那么他们也应当承担起这个责任。
总结:五、经济困难:根据《民法典》第1103条的规定,“因身体受到伤害需要治疗或者护理的,有权要求配偶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这意味着即使夫妻之间没有明确的约定,但是如果一方因为身体上的伤势需要治疗或者护理,那么他们也应当承担起这个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