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关注的焦点主要在于离婚后的生活规划和权益保障。以下是五个方面的法律分析:
1. 财产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 子女抚养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 抚养费:《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4. 婚姻过错赔偿:若一方存在《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5. 离婚后的生活帮助: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总结::离婚后的考虑应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可能存在的婚姻过错赔偿以及生活困难的帮助等方面。这些都受到我国《民法典》的明确规范和保护,当事人在面对这些问题时,可以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建议,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