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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担保的债权转让?

用户:170****9864 五寨县 2024-05-05 12:00 债权债务 浏览量:40140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秦健峰
秦健峰*律师/13928431634(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用户关注的焦点:担保的债权转让涉及的各方权益保护、程序合法性以及相关法律责任。

1:债权人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547条,债权人可以将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等从权利一并转让给第三人,但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抵销权或者质权的除外。

2:通知义务

债权人转让债权时,应当通知债务人,未通知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民法典》第546条)。通知方式通常为书面形式,确保债务人知晓债权已转移。

3:保证人的责任

如果债权设有保证,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696条)。若得到保证人同意,保证人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责任。

4:抵押权和质押权

在债权转让后,抵押权或质押权可随同转让,但需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确保新的债权人对担保物有优先受偿权(《民法典》第414条、第428条)。

5:违约责任

若在债权转让过程中,因债权人或受让人过错导致债务人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民法典》第548条)。

总结:

:担保的债权转让中,债权人有权转让债权,但须通知债务人;保证人是否继续承担保证责任取决于其是否同意转让;抵押权和质押权可随债权一同转让,但需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各方需注意履行义务,避免因违约产生额外责任。

由担保的债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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