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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市债权债务转让?

用户:176****4717 德城区 2024-05-05 04:07 债权债务 浏览量:6669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秦健峰惠州
秦健峰惠州*律师/13928431634(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用户关注焦点:在呼和浩特市进行债权债务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程序及注意事项。

1:债权转让合法有效性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转让人与受让人应当达成书面协议。

2:通知债务人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3:债务承担

若存在连带责任保证,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费用分配

债权转让可能产生的费用,如公告费、公证费等,应由转让双方在协议中明确约定承担方。若无特别约定,一般由转让人负担。

5:违约责任

如一方违反债权转让协议,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总结:

:在呼市进行债权债务转让需确保转让合法有效,注意通知债务人,并妥善处理相关费用和违约责任。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寻求专业律师协助,以保障自身权益。

呼市债权债务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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