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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后不配合?

用户:174****8587 思南县 2024-05-04 19:03 债权债务 浏览量:5734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秦健峰
秦健峰*律师/13928431634(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用户关注焦点在于:债权转让完成后,原债权人或债务人不配合执行转让协议,导致权利无法正常行使的问题。

1:法律基础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通知是债权转让对债务人生效的关键步骤。

2:转让程序

需确保债权转让依法完成书面形式,并有效通知债务人。《民法典》要求,通知方式和内容应符合法律规定,未明确规定的,采用能够确认收悉的方式进行。

3:债务人义务

一旦债务人收到合法转让通知,其应向新债权人履行债务。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条),但不得无理拒绝履行。

4:原债权人责任

原债权人在转让后有义务提供必要协助,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证据材料,证明债权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确保转让的有效性。

5:法律救济

若遇到不配合情况,新债权人可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提起诉讼或仲裁,要求法院确认债权转让的效力,强制债务人履行义务,同时可追究原债权人不履行协助义务的责任。

6:总结

债权转让需严格遵循《民法典》的规定,确保通知到位。面对不配合情况,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是关键,强调合法程序与证据的重要性。

总结:

****:债权转让需严格遵循《民法典》的规定,确保通知到位。面对不配合情况,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是关键,强调合法程序与证据的重要性。

债权转让后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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