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自由原则:根据《合同法》第4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这意味着在飞机保险合同中,投保人有权指定受益人。
2. 保险利益原则:《保险法》第12条提到,“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因此,受益人的设定需符合保险利益原则,即受益人应与被保险飞机有直接或间接的利益关系。
3. 明确受益权:《保险法》第39条规定,“保险合同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这表明,飞机保险合同中可以明确指定受益人。
4. 受益人变更:依据《保险法》第49条,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有权变更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并得到其同意。这为受益人的变更提供了法律依据。
5. 受益人权益保护:《保险法》第42条规定,若被保险人死亡,保险金应给付受益人,若未指定或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则保险金归属法定继承人。这保障了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飞机保险可以写受益人,且这一行为受到我国《合同法》和《保险法》的明确保护和支持。投保人在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下,有权自主选择并变更受益人,同时,受益人的权益也有明确的法律保障。
总结:综上所述,飞机保险可以写受益人,且这一行为受到我国《合同法》和《保险法》的明确保护和支持。投保人在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下,有权自主选择并变更受益人,同时,受益人的权益也有明确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