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1236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即使保险受益人是公公,他的保险权益也应当归属于配偶。
2.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18条规定:“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需要治疗的,对方应给予医疗费用和适当的经济帮助。”因此,如果丈夫因为健康问题而需要接受治疗,他有权要求公公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3.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公公同意将保险受益权交给丈夫,那么丈夫就有权要求公公按照协议进行分割。
4.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因此,如果保险合同中的还款义务是由公公承担的,那么他也应该共同偿还。
5.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后,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夫妻共有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分割。”因此,如果公公没有尽到家庭照顾的责任,或者对丈夫的健康造成了影响,那么他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无论公公是否愿意,丈夫都应当要求公公履行保险合同中的各项义务,并且有权申请法院判决如何分割保险收益。
总结:综上所述,无论公公是否愿意,丈夫都应当要求公公履行保险合同中的各项义务,并且有权申请法院判决如何分割保险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