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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前转让债权?

用户:188****4297 汉台区 2024-05-05 03:00 债权债务 浏览量:18141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秦健峰
秦健峰*律师/13928431634(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用户问题关注的焦点在于“执行前转让债权”的合法性及相关程序,以及可能涉及的权益保护和法律责任。以下是从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针对这个问题的五个关键点进行的详细分析:

1:债权转让的合法基础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约定不得转让或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情形除外。

2:通知债务人

债权转让后,债权人应当及时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通知方式可采取书面形式,确保证据确凿。

3:债务人的抗辩权保留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其在原合同中的抗辩权仍可向受让人主张(《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这保障了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4:新债权关系成立

债权转让完成后,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新的债权人,享有原合同项下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三条)。

5:执行阶段的影响

若债权转让发生在执行阶段,法院需要确认债权转让的合法性与有效性,如无异议,新的债权人有权继续执行程序,原债权人退出执行程序(《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总结:

:在执行前转让债权是可行的,但需遵循法定程序,包括告知债务人并确保原合同中的抗辩权得以保留。同时,转让后的债权人在执行阶段可继续执行程序,而原债权人则不再参与。在整个过程中,遵守法律规定,充分沟通,明确各方权益至关重要。

执行前转让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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