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
在保险中,被保险人的权益不容忽视。根据《保险法》第38条的规定,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对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等信息进行如实告知,并不得隐瞒或者欺诈保险公司。
二、确保财产安全
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仍然存在一定的风险,保险公司的赔付将会使财产损失进一步扩大。因此,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确保其家庭或企业资产的安全性,防止因意外事故导致的重大经济损失。
三、减少纠纷的发生
保险具有预防和减轻损害的作用,可以降低投保人在面对各种意外情况时的经济压力。因此,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尽可能了解保险的具体条款和责任范围,避免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四、促进社会稳定
对于社会而言,保险可以起到稳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通过为特定人群提供保障,保险可以降低社会不平等现象,增强社会凝聚力。
五、维护公平正义
保险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服务,应该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应对所有符合条件的被保险人都要公平对待,不受任何偏见的影响。
总结::根据《民法典》规定,《保险法》赋予了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享有的权利,包括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确保财产安全、减少纠纷的发生、促进社会稳定以及维护公平正义等。这些权利都是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也是保险市场正常运行的基础。因此,保险公司在开展业务时,必须充分考虑这些权益,并采取措施保护投保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