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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后协商减免?

用户:138****7382 新民市 2024-05-04 12:17 债权债务 浏览量:25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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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健峰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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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关注的核心问题是:在债权转让后,原债权人与债务人能否就剩余债务进行协商减免,以及这一行为的合法性与效力。

1:债权转让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这意味着债权转让一旦生效,新债权人有权主张原有债权。

2:债务减免协议的合法性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债权人和债务人可以约定债务的免除。”因此,在债权转让后,新的债权人与债务人依然可以协商并达成债务减免协议,只要该协议符合自愿、公平及不违反法律或公序良俗的原则。

3:债权人的权利变动

转让后的债权人,有权基于新的协商结果对债务进行减免,这并不影响其行使债权的行为合法性,但必须通知原债权人,并得到其同意(除非债权转让协议中已有明确约定)。

4:受让人权益保护

若原债权人在转让时已知或应知存在债务减免的可能性,而未向受让人充分披露,则可能构成欺诈或隐瞒重要信息,此时受让人可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请求撤销债权转让协议或要求赔偿损失。

5:法律约束力

达成的债务减免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须遵守执行。若债务人违反协议内容,新的债权人可诉诸司法程序追偿。

总结:

综上所述,在债权转让完成后,原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减免协议是合法有效的,但需满足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各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同时,受让人在债权转让过程中也应充分了解债务状况,以免权益受损。

债权转让后协商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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