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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风险条款规定?

用户:132****1241 当雄县 2024-05-05 02:00 债权债务 浏览量:36482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秦健峰
秦健峰*律师/13928431634(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用户关注焦点:债权转让中的风险及其规避措施。

1:知情权

债权人需确保债务人已知悉债权转让事实。根据《民法典》第546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2:债务抗辩权

债务人可对抗原债权人的抗辩,同样可以对抗新的债权人。依据《民法典》第548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3:保证责任转移

若债权设有担保,转让可能影响担保人的责任。《民法典》第551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否则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附随义务

债权转让应连同附随义务一并转移。《民法典》第547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5:诉讼时效中断

债权转让可能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或重新计算。依据《民法典》第195条,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总结:

:债权转让过程中,债权人应充分通知债务人,尊重债务人的抗辩权,并注意保证责任和附随义务的处理。同时,转让行为可能会影响诉讼时效,因此在操作时需谨慎考虑。

债权转让风险条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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