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债权转让中的风险及其规避措施。
1:知情权债权人需确保债务人已知悉债权转让事实。根据《民法典》第546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2:债务抗辩权债务人可对抗原债权人的抗辩,同样可以对抗新的债权人。依据《民法典》第548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3:保证责任转移若债权设有担保,转让可能影响担保人的责任。《民法典》第551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否则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附随义务债权转让应连同附随义务一并转移。《民法典》第547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5:诉讼时效中断债权转让可能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或重新计算。依据《民法典》第195条,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总结::债权转让过程中,债权人应充分通知债务人,尊重债务人的抗辩权,并注意保证责任和附随义务的处理。同时,转让行为可能会影响诉讼时效,因此在操作时需谨慎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