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债权债务 > 问答详情

不得转让债权的行为?

用户:195****9764 双滦区 2024-05-04 14:01 债权债务 浏览量:14490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秦健峰惠州
秦健峰惠州*律师/13928431634(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用户可能关注的是在何种情况下债权不得转让,以及这方面的法律规定。以下是从五个方面详细解析:

1:合同性质限制

某些债权基于特定关系或性质,如个人隐私权、继承权等,法律规定不得转让。例如,《物权法》第232条规定:“债权不得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债务人同意

债权转让需得到债务人的明确同意,否则可能无效。《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3:专属性债权

如劳动报酬请求权、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等,法律保护债权的专属性,禁止转让。《劳动合同法》第79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由劳动者本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禁止转让条款

在债权合同中,双方可以约定禁止转让条款。如借款合同中,债权人可能约定不得转让债权给第三方。

5:公共利益考虑

如果债权转让可能损害公共利益,如环保债权、社会保障债权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可能会受到限制。

总结:

:债权转让并非任意可为,受合同性质、债务人同意、专属性债权、禁止转让条款及公共利益等因素制约。在进行债权转让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否则可能导致转让无效。

不得转让债权的行为?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秦健峰惠州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惠州市
同城律师推荐
  • 范向军 专职律师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服务地区:惠州市
  • 邓希宁 专职律师
    权至尊知识产权
    网贷逾期优化、网贷不合理费用、民间借贷高利息减免、断供房法拍房补贴、婚姻家庭、ICP许可证、劳动纠纷
    服务地区:广州市
  • 秦健峰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深圳市
  • 黄海律师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工程建筑、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
    服务地区:南宁市
  • 蔡传文 专职律师
    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刑事自诉、法律顾问、人身损害
    服务地区:合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