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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货币性债权转让?

用户:163****5206 周至县 2024-05-04 23:10 债权债务 浏览量:3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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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健峰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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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用户关注焦点:非货币性债权转让涉及的法律概念、适用情况、程序、效力及注意事项。

1. 法律定义:非货币性债权是指除现金、存款、有价证券等货币形式以外的债权,例如应收账款、知识产权许可、租赁权等。根据《民法典》第545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2. 适用情况:当债权人想要将其拥有的非货币性权利转移给他人时,即可进行转让。例如,甲公司可能将其对乙公司的设备租金债权转让给丙公司。

3. 转让程序:根据《民法典》第546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因此,转让需经债权人通知债务人方能生效。

4. 效力:转让后,原债权人与新受让人之间形成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而债务人则需要向新的债权人履行义务。《民法典》第547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5. 注意事项:转让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损害第三方利益。例如,如果债权中含有竞业禁止条款,受让人可能需要遵守。此外,转让协议应明确约定转让内容、价格、支付方式等细节,以避免纠纷。

总结:

:非货币性债权转让是民事主体通过协议,将自己享有的非货币性质的权利转移给他人,并通过通知债务人使其生效的行为。在操作过程中,需遵循法定程序,充分考虑法律限制并明确各方权益,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非货币性债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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