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焦点:在何种法定情形下,债权可以依法转让?
1:合法性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这表明,债权转让需遵循合法性原则,除非债权本身性质、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不能转让。
2:通知义务《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指出,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这意味着债权人转让债权时,必须通知债务人,否则转让无效。
3:从权利一并转让《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强调,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从权利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表示债权转让时,相关的从权利也会随之转移。
4:转让效力《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九条指出,债权转让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这意味着债务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权利同样可以对抗新的债权人。
5:保护善意第三人《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其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这条规定旨在保护不知情的第三方债务人。
总结::债权转让需合法,尊重当事人的约定和债权性质,且必须通知债务人。转让包括债权及其从权利,债务人可对新债权人主张原有抗辩权,同时法律保护善意的第三方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