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保险应当指定受益人。根据《民法典》第193条的规定:“因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当归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其他民事主体可以依法取得。”也就是说,当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个人财产应当由合法继承人或者法定受赠人依法继承或接受赠与。
二、其次,保险收益权需要明确。保险收益权是指保险人对保险金的一种权益。这种权益基于保险合同的存在和履行而产生。在某些情况下,例如保险金给付过程中发生了纠纷,保险公司可能需要通过诉讼等方式来确定保险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
三、再次,保险受益人的确定对于维护保险利益具有重要作用。如果保险受益人为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或者员工的朋友等非保险关系人,可能会引发一系列的问题,如保险责任问题、保险理赔处理问题等。因此,为了保障保险利益的公平分配,有必要明确并确保保险受益人的身份。
四、另外,保险受益人也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于自然人来说,其身份主要是作为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的人身利益的承受者。而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来说,其身份则主要体现在其拥有的财产权益上。
五、再者,保险受益人在行使保险利益时也有一定的权利。比如,他们有权知道保险金的具体数额、支付方式等内容,以及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等。这些权利在实践中通常被称为保险受益人的知情权和请求权。
综上所述,保险应指定受益人,并明确保险收益权,这对于保护保险利益、维护保险市场秩序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于保险受益人的确定,也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总结:综上所述,保险应指定受益人,并明确保险收益权,这对于保护保险利益、维护保险市场秩序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于保险受益人的确定,也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