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约定**:根据《合同法》第60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在贷款购车时,银行或金融机构通常会要求成为保险受益人,这是贷款协议的一部分,确保车辆损失时能保障其贷款权益。
1:抵押权保护依据《物权法》第173条,担保物权的效力及于担保财产的从物。贷款购车即形成了抵押关系,银行或金融机构作为债权人,有权要求成为保险受益人,以保证抵押物(车辆)的价值。
2:保险权益转移参照《保险法》第39条,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转让保险标的时,须经保险人同意。在贷款未清偿期间,车主要将保险权益转让给贷款机构,以保障其权益不受损失。
3:损失赔偿根据《保险法》第46条,如果保险事故发生,保险金应支付给受益人。若贷款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会直接赔付给贷款机构,以抵消剩余贷款,保护其经济利益。
4:法律责任如《民法典》第509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履行合同义务。车主有义务确保贷款机构的权益,包括在保险中指定其为受益人。
总结::贷款车的保险受益人通常是贷款提供者,这既符合合同约定,也符合物权法关于抵押权的规定,同时通过保险权益的转移和保险法的执行,保障了贷款机构的经济安全,体现了民法典中的诚信原则。车主在购车贷款期间,有责任确保这一权益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