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似乎是在询问关于在香港工作的外籍律师和警察的情况,以及他们与中国法律的关系。
从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进行分析:
外籍人士在港工作的一般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37条,“香港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以成为公务人员;非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也可以成为政府部门的公务人员。”这意味着外籍人士在符合特定条件下可以在香港担任公务员职务,包括成为律师或警察。
外籍律师执业资格:依据《法律执业者条例》(第159章)第3部分的规定,“任何人除非是已获发给执业证书的人,否则不得在香港作为律师执业。”对于外籍律师而言,需要通过相关考试并获得香港法律执业证书后方能合法执业。
外籍人士担任警察职位:《警队条例》(第232章)并没有直接禁止非中国国籍人士加入警队,但实际操作中,鉴于国家安全等因素考量,通常只招聘中国国籍人士为警务人员。
遵守内地与香港法律:无论是外籍律师还是外籍警察,在香港工作期间都必须严格遵守香港本地法律以及中国内地的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在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等方面的规定。
最新政策调整:近年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的实施,对于公务员包括外籍员工在内的忠诚度要求有所提高,所有现职公务员均需签署声明承诺拥护《基本法》及效忠特区。
综上所述,虽然理论上允许部分外籍人士在香港从事法律职业或加入警队,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诸多限制条件。特别是近期出台的新规进一步强化了对公职人员身份背景审查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