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出的问题似乎与近期香港发生的事件相关,他/她可能在询问关于律师在法庭上对证人的质询是否可被视为“攻击性”。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律师在法庭上需遵守一定的职业规范,包括对待证人的态度。
从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分析:
律师职业道德: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则》(2016年版),律师应秉持诚实信用、公正公平的原则,尊重并保护当事人和证人的合法权益。在法庭上,律师有权利和义务对证人进行询问,但必须遵守法律和法庭规则,不得有侮辱、威胁或不公正的行为。
证人权益:《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侦查、起诉活动时,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这同样适用于证人,律师在询问时不能侵犯其合法权益。
证据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中提到,证据的收集和审查判断应合法、公正。因此,律师在询问证人时,必须确保方式和内容的合法性。
法庭程序:《民事诉讼法》规定,法庭应当保障审判活动的公正、公平。律师在法庭上的行为应符合法庭程序和规则,尊重法庭权威,包括对证人的质询。
语言和态度: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则》,律师应文明执业,尊重他人,语言和行为应体现法律职业的尊严。这意味着律师在询问证人时,即使是在揭示事实,也需保持专业和尊重的态度。
综上所述,无论在大陆法系还是普通法系的司法环境中,律师在法庭上对证人的质询都受到严格的法律约束,要求他们在维护当事人利益的同时,尊重证人权益,确保公正、公平的司法程序,并以专业且有礼的方式进行。因此,律师在法庭上对证人的质询并非“攻击”,而是一种法定程序,旨在揭示真相,而非伤害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