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债权债务 > 问答详情

不得转让的债权规定?

用户:193****4627 莱山区 2024-05-04 14:11 债权债务 浏览量:18131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秦健峰惠州
秦健峰惠州*律师/13928431634(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用户关注焦点在于了解哪些债权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不可转让的,以便在进行债权转让时避免法律风险。

1:法律规定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2:债权性质

如咨询、监护、抚养等基于特定人身信任或特定身份关系的债权,因性质上不可分离而不得转让。

3:合同约定

合同双方可通过明确条款限制债权转让,这种情况下未经对方同意,债权人不得转让债权。

4:法律规定限制

特定领域的法律法规可能对债权转让有特别限制,如金融债券、知识产权许可中的某些权利等,需遵循特定程序或直接禁止转让。

5:程序与通知

即便可转让的债权,也需遵循法定程序,有时还需通知债务人,否则转让对债务人不生效力。

6:总结

债权转让需考虑其性质、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确保转让行为合法有效,特别是注意不得转让的情形,避免法律纠纷。《民法典》是当前处理此类问题的主要法律依据。

总结:

****:债权转让需考虑其性质、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确保转让行为合法有效,特别是注意不得转让的情形,避免法律纠纷。《民法典》是当前处理此类问题的主要法律依据。

不得转让的债权规定?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秦健峰惠州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惠州市
同城律师推荐
  • 董倩 专职律师
    深圳岂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知识产权、银行保函、履约保函
    服务地区:宜昌市
  • 李老师 知识产权工程师
    专注知识产权相关服务
    知识产权、产品和服务认证、法律文书代写、离婚起诉书、履约保函
    服务地区:郴州市
  • 李慧敏 专职律师
    权至尊知识产权
    绿色产品认证、银行保函、私人律师
    服务地区:汕头市
  • 黄海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招商引资
    服务地区:深圳市
  • 邓希宁 专职律师
    权至尊知识产权
    网贷逾期优化、网贷不合理费用、民间借贷高利息减免、断供房法拍房补贴、婚姻家庭、ICP许可证、劳动纠纷
    服务地区:广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