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华夏保险生存金受益人的设定需要符合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五种可能的情况以及对应的法律依据:
1. 如果被保险人生前立有遗嘱,那么他们的子女或者配偶就是法定的生存金受益人。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自然人可以设立遗嘱,并且在遗嘱中确定遗产的分配方式和顺序。如果被保险人在生前立有遗嘱,那么遗嘱就会成为他们死后财产的归属依据。
2. 如果被保险人在去世后没有留下遗嘱,那么他的子女或者配偶就可以成为法定的生存金受益人。
根据《民法典》第1132条,死亡是民事行为能力消灭的标志,因此如果没有留下遗嘱,那么被保险人在去世后的遗产将会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配。
3. 如果被保险人在去世后留下了遗嘱,但是遗嘱的内容与法律规定相冲突,那么遗嘱就会被法院判定无效,然后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配。
例如,如果被保险人在遗嘱中规定将全部遗产都留给他的孙子,而他的孙子在生前并不知道他的父亲也想要他继承这些遗产。那么根据《民法典》第1186条,法院可能会判决将这部分遗产平均分配给两个孙子。
4. 另外,如果被保险人在去世前还活着,但是他和配偶对于如何分配遗产并没有达成一致,那么他们也不能作为法定的生存金受益人。
根据《民法典》第1191条,遗产的分配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任何一方都不能强迫另一方接受其要求。因此,如果被保险人和配偶对于如何分配遗产还没有达成一致,那么他们也不能作为法定的生存金受益人。
5.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即使被保险人在生前设立了遗嘱,但是在世的时候他也无法执行。这是因为,虽然遗嘱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被保险人在生前并没有实际执行过遗嘱,那么遗嘱就失去了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华夏保险生存金受益人的设定需要符合我国《民法典》的规定。
总结:综上所述,华夏保险生存金受益人的设定需要符合我国《民法典》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