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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债权执行规定?

用户:189****5850 辽阳县 2024-05-04 19:15 债权债务 浏览量:33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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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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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用户关注焦点:债权转让的程序、效力、限制条件、通知义务及法律责任。

1:程序与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546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专属性质或依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除外。债权转让后,原债权人即成为次债务人,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

2:限制条件

《民法典》第547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同时,若债权设有担保,未经担保人同意,不得转让。

3:通知义务

《民法典》第548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通知的方式可为书面或口头,关键在于使债务人知悉。

4:法律责任

如果债权人未通知债务人而直接转让债权,债务人仍应向原债权人履行债务。若因未通知导致债务人损失的,债权人应对债务人承担赔偿责任。

5:抗辩权保留

《民法典》第549条指出,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这意味着债务人原有的抗辩权利不受债权转让影响。

总结:

:债权转让需遵守法定程序,确保有效通知债务人,并尊重债务人可能存在的抗辩权。同时,对于设有担保的债权,转让前须取得担保人同意。在操作过程中,务必谨慎,以免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转让债权执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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