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出的问题是关于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到期但相关案件仍未结案时应如何处理。用户希望了解在这种情况下的法律权利与义务,以及可能采取的最佳行动方案。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法律顾问合同本质上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中的委托合同范畴。根据《民法典》第924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服务期限,并且该期限已经届满,那么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或者基于特定情形延长合同期限,否则原则上讲,原合同关系终止。
当法律顾问合同到期而案件尚未完结时,一种常见做法是通过协商一致来延长现有合同的有效期,或者就未完成的工作内容签订新的协议。这样做不仅有助于确保工作的连续性,也能避免因更换律师而导致的信息传递不畅等问题。
对于超出原定服务范围的部分工作,费用支付是一个关键议题。若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则需明确新增服务项目及相应报酬;如不再续约,则应按已完成部分结算账目。
即使合同结束,根据职业道德要求以及通常会在合同中特别约定的保密条款,律师仍需对所知悉的客户信息承担保密责任。
如果双方就是否续签合同、费用支付等问题产生分歧,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照合同约定提交仲裁机构裁决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面对法律顾问合同到期但案件未结的情况,最重要的是保持开放沟通渠道,尽早确定后续步骤。无论是选择延长现有协议还是签署新合同,都应注意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特别是涉及费用支付和保密义务等方面的内容。同时,妥善处理可能出现的任何争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