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的焦点: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如何处理原公司的债务和债权,以及这些债务和债权是否跟随股权转移。
1:债务承担根据《公司法》第175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因此,股权转让后,原股东对转让前的公司债务仍需承担责任,除非债务人或债权人同意转移。新股东则仅对其购买股份所对应的公司债务负责。
2:债权归属股权转让不改变公司作为独立法人资格,其享有的债权仍然属于公司所有,并不会因股权变动而自动转移给新的股东。新股东对于原公司的债权享有间接权利,通过公司行使。
3:告知义务根据《公司法》第72条,转让方应将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这包括债务和债权的情况,以便于其他股东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4:协议约定股权转让协议中可明确债务和债权的处理方式,如约定部分债务由出让方继续承担,或者债权的追索由特定方执行。但这种约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方。
5:尽职调查潜在的新股东在接手股权前,应对公司进行详尽的尽职调查,了解其债务和债权状况,避免未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总结::在股权转让时,原股东仍需对转让前的债务负责,新股东的责任限于其所购股份的比例。债权通常不随股权转移,但可通过协议在双方间重新安排。同时,充分的信息披露和尽职调查是保障交易顺利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