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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销和债权转让区别?

用户:155****1411 朝天区 2024-05-04 18:04 债权债务 浏览量:3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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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健峰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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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用户关注的焦点是核销和债权转让的区别。核销是指企业由于各种原因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清理,并在会计上确认损失的过程。而债权转让则是指债权人将其对债务人的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一种行为。

从法律角度来看:

1. 核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对于预计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企业应当按照其账面价值减去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后的金额进行核销。

2. 债权转让: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需要通知债务人。

3. 核销与债权转让的关系:如果债权人的债权已经被核销,那么该债权就不能再转让给第三人。

综上所述,核销和债权转让都是处理企业应收账款的方式,但两者的性质和目的有所不同。

总结:

综上所述,核销和债权转让都是处理企业应收账款的方式,但两者的性质和目的有所不同。

核销和债权转让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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