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保险受益人的变更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赠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四)滥用赠与财产,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二、如果爱人确实因为上述原因之一,将保险受益人改为了他自己,那么这将构成无效的赠与。因为这改变了受赠人的接受赠与的权利和义务,使得赠与失去了法律效力。
三、但是,如果改动是因为爱人的原因而作出的,例如为了照顾生病的妻子或者孩子,或者是为了改善家庭的生活状况,那么这可能被认为是合理的。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考虑这个理由是否合法,并据此判断该改变是否有效。
四、在法律上,我们可以援引《婚姻法》的规定来解释这种情况。根据这部法律,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如果一方私自更改了另一方的姓名或登记结婚的信息,那么这部分财产可能被视为共有财产,需要分割。
五、最后,我们还需要考虑到的是,虽然变更保险受益人可能是出于爱人的个人意愿,但是如果这种变更损害了另一方的利益,那么另一方有权要求返还其损失。
综上所述,如果爱人将保险受益人改为了他自己,即使这个改动是出于爱人的个人意愿,也有可能被视为无效的赠与,甚至可能被法院判决为不公平的赠与。因此,在进行此类交易时,建议事先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以确保双方都明确自己的权益和责任。
总结:综上所述,如果爱人将保险受益人改为了他自己,即使这个改动是出于爱人的个人意愿,也有可能被视为无效的赠与,甚至可能被法院判决为不公平的赠与。因此,在进行此类交易时,建议事先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以确保双方都明确自己的权益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