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保险理赔 > 问答详情

人身保险受益人不随?

用户:130****5895 宽甸满族自治县 2024-04-27 16:37 保险理赔 浏览量:29189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范向军
范向军*律师/13543290907(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擅长领域: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一、定义

人身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由保险公司按照约定支付保险金的保险行为。受益人是人身保险合同中的权益主体,有权领取和支配保险金。

二、权责关系

1. 保险人与投保人: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需明确告知投保人其可能产生的风险,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投保人与受益人:投保人享有保险权利的同时,也负有向受益人履行给付义务的责任。

3. 受益人与保险人:受益人应依法领取并管理保险金,若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还可以请求保险公司给予适当赔偿或补偿。

三、利益归属

1. 法律适用:人身保险受益人的利益归属于谁,主要取决于该人身保险合同是否明确规定了受益人的确定方式。

2. 公正原则:根据公平原则,同一受益人在不同保险公司持有相同的保险权益,除非有特别约定。

四、权利义务

1. 投保人有权随时要求保险人支付保险金,但在某些情况下,如因被保险人死亡、疾病等原因导致的除外责任,保险人可能需要暂停或者减付保险金。

2. 受益人有权领取保险金,但领取前应先征得保险人的同意,并将领取数额告知受益人。

3. 保险公司有权对受益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能要求其补交相关证明材料,直至满足条件为止。

五、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869条:人身保险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保险期间届满或者受益人书面通知保险人终止合同的,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67条:保险公司未在合同中规定保险受益人身份确定方式的,保险合同视为无效。但保险公司在设立分支机构时,可以明确指定保险受益人。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26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举证责任。但是,不能因此推翻对方当事人的合理抗辩事由。

六、结论

人身保险受益人的权责关系、利益归属、权利义务等内容,主要取决于人身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应充分了解保险合同的内容,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受益人和保险公司也应积极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纠纷的发生。

总结:

人身保险受益人的权责关系、利益归属、权利义务等内容,主要取决于人身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应充分了解保险合同的内容,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受益人和保险公司也应积极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纠纷的发生。

人身保险受益人不随?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范向军 专职律师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服务地区:惠州市
同城律师推荐
  • 姚娟 专职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股权纠纷、融资借款、股权激励、改制重组、合同纠纷
    服务地区:深圳市
  • 拓娜娜 专职律师
    陕西益图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公司上市、房产纠纷、离婚律师
    服务地区:西安市
  • 范向军 专职律师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服务地区:惠州市
  • 秦健峰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深圳市
  • 李慧敏 专职律师
    权至尊知识产权
    绿色产品认证、银行保函、私人律师
    服务地区:汕头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