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询问关于“广州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具体含义及其运作机制。用户希望了解在这一制度下,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服务范围、选聘方式、费用承担以及法律依据等五个方面的内容。
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下,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法律顾问的服务范围主要包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法律顾问的选聘通常由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负责,具体流程如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一)公开招标;(二)邀请招标;(三)竞争性谈判;(四)单一来源采购;(五)询价;(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法律顾问的费用承担方式通常有以下几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的主要法律依据包括: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旨在通过专业的法律服务,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法律顾问在这一制度下承担着重要的职责,服务范围广泛,选聘方式透明,费用承担合理,法律依据充分。这一制度的实施,不仅有助于解决基层法律问题,还能够促进法治社会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