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位资深高级律师,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购买哪些类型的保险可以指定受益人,并引用相关的法律规定:
1. 寿险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应当事先征得被保险人的同意。”因此,在人寿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投保人有权指定受益人。
2. 重大疾病保险:同样适用上述《保险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投保人在购买重大疾病保险时,也可以为被保险人指定受益人。
3. 养老保险:在商业养老保险中,部分产品允许指定受益人。比如,《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规定,“参加职工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承”。虽然没有明确提及“受益人”,但实际操作中,可参照遗产处理方式指定受益人。
4. 投资连结保险及万能保险:此类保险具有投资属性,一般情况下允许投保人在合同中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例如,《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5. 财产保险:财产保险通常不涉及受益人的概念,如家庭财产保险、车辆保险等。但在一些特殊险种,如定期寿险附加意外伤害豁免保费条款或意外伤害导致的残疾收入保险等,也可能涉及到受益人的指定。
综上所述,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购买具有身故责任的人身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寿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重大疾病保险以及部分具有投资属性的保险产品,均可以在签订合同时指定受益人。而对于财产保险而言,则需要具体查看相关险种条款是否允许指定受益人。
总结:综上所述,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购买具有身故责任的人身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寿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重大疾病保险以及部分具有投资属性的保险产品,均可以在签订合同时指定受益人。而对于财产保险而言,则需要具体查看相关险种条款是否允许指定受益人。